近日,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(ESMA)决定,对差价合约和外汇产品的杠杆限制措施(及相关规定)将继续延长3个月。也就是说,新规将延续至2019年2月1日,此次延长规定也属于临时措施。
此前,2018年6月,ESMA宣布,从2018年8月1日起,限制向零售客户推销、分销或出售差价合约。这一限制措施涵盖了:开仓头寸的杠杆上限;基于每个账户的保证金平仓规则;以每个账户为基础的负面余额保护;禁止CFDs提供商使用赠金激励措施;要求CFDs提供商以标准化方式提供特定风险预警。
干预措施出台后,在线经纪行业已经开始感受到ESMA规定带来的影响,一些经纪商如IG Group和CMC Markets等公布的营收下降。
目前,ESMA已通知公众,其已同意延长从2018年8月1日起生效的针对零售客户的推销、分销或出售差价合约(CFDs)的限制,更新措施自2018年11月1日起生效,为期3个月。
ESMA此次出台延长干预措施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。其认为,与向零售客户提供价差合约产品相关的投资者保护问题仍然存在,因此同意从11月1日起延长干预措施。
ESMA监事会于2018年9月26日同意延续干预措施,具体内容如下:
1. 零售客户开立头寸的杠杆上限为30:1至2:1,具体取决于:
主要货币对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30:1以内;
非主要货币对、黄金和主流股指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20:1以内;
非黄金大宗商品和非主流股指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10:1以内;
单个股票和其他标的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5:1以内;
加密货币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 2:1以内;
2. 按账户基准计算保证金平仓规则。最低保证金比例为50%,这将标准化要求供应商关闭一个或多个零售客户的开仓;
3. 基于每个账户的负余额保护。这将为零售客户的亏损提供总体保证限额;
4. 限制交易差价合约的奖励(如存款奖金);
5. 标准化风险警示,包括披露差价合约供应商的零售投资者账户亏损的百分比。
ESMA在审查干预措施时获悉,在某些情况下,CFD供应商在使用风险警示时遇到了技术困难,这是由于第三方营销供应商施加的特性限制。因此,ESMA同意在干预措施延期过程中引入额外的减少特性的风险警示,即:
[插入每个供应商百分比]零售差价合约账户亏损百分比。
ESMA计划在未来几周内采用欧盟官方语言宣传延期措施,随后将在其网站上发布官方公告,并在欧盟官方期刊上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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